律例馆词语解释 / 律例馆是什麽意思
清 代官署名。
顺治 二年始设; 乾隆 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律例馆是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1645)置,掌修撰法令,审定条式,颁行全国。
清 代官署名。
顺治 二年始设; 乾隆 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律例馆是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1645)置,掌修撰法令,审定条式,颁行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