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本词语解释 / 律本是什麽意思
律吕之本,指黄钟。古以黄钟为十二律之本,其余十一律皆据之以生。
《汉书·律历志上》:“﹝ 黄帝 ﹞制十二筩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 颜师古 注:“可以生之,谓上下相生也,故谓之律本。”《宋史·乐志六》:“黄钟者,阳声之始,阳气之动也,故其数九……及断竹为管,吹之而声和,候之而气应,而后数始形焉。均其长,得九寸;审其围,得九分;积其实,得八百一十分。长九寸,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是为律本,度量权衡于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损益焉。”参阅《吕氏春秋·古乐》。
《律本》是杜预为《泰始律》所着的注释,它代表着杜预主要的法律主张,其内容主要有: (1) 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杜预重视儒家礼的同时也主张对礼要有所损益变易,体现了一种"变礼"观。在"崇礼"而又"变礼"的思想指导下,杜预注律是遵从"网罗法易,格之以名分"的原则,以名分为标準来解释法意,将法律纳入名分的匡范之中,从而做到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2)"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简直"的立法观是杜预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杜预简明扼要的区分了法与经义、律学与经学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