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衙门词语解释 / 总理衙门是什麽意思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Qing Dynasty]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改为外务部(外交部)
令总理衙门传旨。--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见“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为清政府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準成立。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