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词语解释 / 打官司是什麽意思
[go to law;carry on lawsuit;file suit;go to court]∶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squabble] [口]∶争论,争执
诉讼的俗称。
《新编五代史平话·梁史上》:“ 朱温 与 刘文政 商量:‘咱若久留此处,必定带纍 刘崇 打官司,不如落草闪避。’” 元 无名氏 《抱妆盒》第三折:“喒两个对词。对词,恰便似打官司。”《官场现形记》第十一回:“合同一张是假的,原是预备打官司的。” 吴晗 《况钟和周忱》:“遭到冤枉要打官司。”
对于发生利害沖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1. Appear in court
2. sue
3. initiate legal procee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