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去官词语解释 / 以理去官是什麽意思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
《唐律·名例·以理去官》:“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疏议:“谓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员、废州县之类,应入议、请减赎及廕亲属者,并与见任同。”
以理去官,刑律名,指因为任期已满、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年老生病等正常原因而免去官职。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
《唐律·名例·以理去官》:“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疏议:“谓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员、废州县之类,应入议、请减赎及廕亲属者,并与见任同。”
以理去官,刑律名,指因为任期已满、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年老生病等正常原因而免去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