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词语解释 / 伯克是什麽意思
旧时 新疆 回部 ( 天山南路 ) 维吾尔 族特有的官名。以阿奇木伯克为长,伊什罕伯克为副,下设各级伯克, 清 政府分别加以任命,概称伯克。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理藩院》:“ 嘉峪关 外 回部 有十……其旧疆建诸王二,咸如 蒙古 诸藩,余则置伯克司之。伯克者, 回 中长吏也,各视秩有差。”后亦泛指该地区一般上层人物。 郭小川 《喀什一条街》诗:“山根上拉来的砖,盖了‘伯克’的私房。”参阅《清通志·职官七》。
“伯克”系突厥语音译,意为“首领”、“管理者”等。原为突厥汗国的官号,初见于8世纪的突厥文碑铭,为显贵和统治者的尊称。古代维吾尔族中也有“伯克”这一名称的官职,世袭制。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伯克”制度加以改革,废除世袭制,作为对新疆地区统治的基层行政制度。光绪十年(1884)新疆改建行省,以州县制代替维吾尔族地区的伯克制度,但仍保留伯克的品级。另有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北部城市伯克。
1. burke
3. Burck
4. Barq
5. Beo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