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词语解释 / 红丸案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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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óng wán 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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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明 宫廷三案之一。

明光宗 于 泰昌 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数日即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 崔 文昇 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 李可灼 进红丸,自称仙方。 光宗 服一丸,稍觉舒畅。又命进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当时有人疑系已故 明神宗 的 郑贵妃 指使下毒,朝野议论不一。后 崔文昇 发遣 南京 , 李可灼 遣戍。 魏忠贤 专政时翻案,免 李可灼 戍,擢 崔文昇 总督漕运。红丸案与“梃击案”、“移宫案”合称为晚 明 三案。三案之争, 明 亡始止。参阅 清 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三案》。

百科解释

红丸案,为明末三大案件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有人怀疑是郑贵妃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查元兇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矣。而泰昌帝继承皇位整一个月。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这件因“红丸”引发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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