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词语解释 / 缠足是什麽意思
[foot-binding] 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这是旧时的陋俗
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成弓状,以此为美。相传 南唐 李后主 令宫嫔 窅娘 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一说始于 南朝 齐 东昏侯 时。
太平天囯 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録》以缠足始 五代 ,诸小説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 严复 《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 夏衍 《<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参阅 宋 张邦基 《墨庄漫录》、 明 陶宗仪 《辍耕录·缠足》等。
缠足是中国古代乃至近代的一种习俗,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缠足在清朝发展到顶峰,但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少数民族及南方地区的劳动妇女多不缠足,汉族女子中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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