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户词语解释 / 营户是什麽意思
十六国、 东晋 、 南北朝 时,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营户。
《宋书·沉庆之传》:“ 庆之 前后所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魏书·高祖纪上》:“ 沃野 、 统万 二镇 敕勒 叛,诏太尉、 陇西王 源贺 追击,至 枹罕 ,灭之,斩首三万余级;徙其遗迸于 冀 、 定 、 相 三州为营户。”《资治通鑒·晋安帝义熙元年》:“ 益州 营户 李腾 开城纳 纵 兵,杀 璩 及弟 瑗 ,灭其家。” 胡三省 注:“民有流离逃叛分配军营者为营户。”
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统治阶级将所俘虏的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为营户。他们从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产劳动,生产物大都充作军队将士给养;有时亦被迫当兵。其身分低于平民。 《魏书·高祖纪》:“[延兴元年]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诏太尉陇西王源贺追击至枹罕,灭之,斩首三万余级,徙其遗迸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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