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文词语解释 / 倒文是什麽意思
指古代诗文中为求协韵或句法变化而倒置文字的现象。
宋 孙奕 《履斋示儿编·总说·倒文》:“六经或倒其文,如《易》之‘西南得朋’、‘吉兇者失得之象’,类皆有之,唯《诗》为多,如‘中林’、‘中谷’、‘家室’、‘裳衣’、‘衡从’……不一而尽。” 清 俞樾 《古书疑义举例·倒文协韵例》:“古书多韵语,故倒文协韵者甚多。” 姚维锐 《古书疑义举例增补·补倒文成句例》:“ 昭 十三年《左传》:‘我之不共, 鲁 故之以。’ 杜 注云:‘不共 晋 贡,以 鲁 故也。’ 愚 按:‘ 鲁 故之以’,犹言‘因 鲁 之故’,倒文成句也。”
因抄刊古书而误倒的文字。如《淮南子·原道训》:“游微雾,骛怳忽。” 王念孙 说:“怳忽”应是“忽怳”。
校勘术语指古书文句在传抄、刻印中颠倒误置的字。如《淮南子·原道训》:“游微雾,鹜恍惚。”“恍惚”应与下句押韵为“惚恍”。古文中特殊的倒置现象指古书中词语顺序、分句顺序或者叙事顺序超出一般情况的特殊倒置现象。如《左传·昭公十九年》引谚语“室于怒,市于色”,按通常顺序是“怒于室,色于市”(在家里发了脾气,到外面还一脸怒气)。又《闵公元年》:“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与其及也。”按通常顺序应是:“与其及也,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犹有令名,不亦可乎?”(与其遭殃,不如逃走,不让罪名临头。出走后做个吴国太伯那样的人,还有美名,难道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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