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卖词语解释 / 典卖是什麽意思
[pawn] 俗称活卖。旧时指把房屋、田地等在限期内典押给他人使用,期满后再赎回,愈期不能赎回,即被视为出卖
旧指活卖。即出卖时约定期限,到期可备价赎回,不同于“绝卖”。
宋 苏轼 《奏浙西灾伤第一状》:“又缘春夏之交,雨水调匀。 浙 人喜于丰岁,家家典卖,举债出息,以事田作。”《元典章新集·国典·诏令》:“其腹里百姓因值灾伤,典卖儿女,听依原价收赎。”
典租出卖。
陈登科 《赤龙与丹凤》第一部八:“ 宋蚦 道:‘我小时候听老人讲,官田是不能买卖的,如今也没人问这些了,还不是照样典卖!’”
宋代又称“活卖”,即通过让度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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