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圻词语解释 / 兼圻是什麽意思
清 代总督多管辖两省或三省,谓之兼圻。如 湖 广 总督辖 湖南 湖北 两省,两江总督辖 江苏 、 安徽 、 江西 三省。
梁启超 《上鄂督张制军书》:“身既膺兼圻之威,言即有九鼎之重。”
官制名。即一官兼辖数地。清代总督一般均管辖两省,甚至有三省者,时人称之为“位至兼圻”。如两江总督管辖江苏、江西及安徽三省军政事权,而两广总督则管辖广东、广西两省。1
清 代总督多管辖两省或三省,谓之兼圻。如 湖 广 总督辖 湖南 湖北 两省,两江总督辖 江苏 、 安徽 、 江西 三省。
梁启超 《上鄂督张制军书》:“身既膺兼圻之威,言即有九鼎之重。”
官制名。即一官兼辖数地。清代总督一般均管辖两省,甚至有三省者,时人称之为“位至兼圻”。如两江总督管辖江苏、江西及安徽三省军政事权,而两广总督则管辖广东、广西两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