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词语解释 / 三案是什麽意思
指 明 宫庭中发生于 神宗 万历四十三年的梃击案、 光宗 泰昌 元年的红丸案和 熹宗 天启 初的移宫案。当时奸党首领 魏忠贤 借此为名,编《三朝要典》一书,以诬陷东林党人,成为 明 代历史上着名的三大案。
《明史·光宗纪赞》:“ 光宗 潜德久彰,海内属望,而嗣服一月,天不假年,措施未展,三案构争,党祸益炽,可哀也夫。”
“晚明三大疑案”指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本身并不是很重要,但是却标志着明末纷乱和衰亡的开始,故有“三大案”之称。梃击案是明朝三大迷案之一。事发时间明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1615年5月30日最终以张差死而告终)疯汉闯宫,持棍乱打惊朝廷,太子之争,举棋不定酿祸端,报复乎?栽赃乎?梃击疑案糊涂了结。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明光宗朱常洛即位,为泰昌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因服用鸿胪寺丞李可灼的红丸,病情稍缓,暖润舒畅,直呼:「忠臣!忠臣!」于是下午三时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时暴毙,在位仅29天。朱常洛登基后宠妃李选侍照顾皇长子朱由校迁入乾清宫。不到一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