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词语解释 / 刑部是什麽意思
[the Ministry of Punishments in feudal China]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寻移刑部。--清. 张廷玉《明史》
皆归刑部。--清. 方苞《狱中杂记》
刑部系囚之。
余在刑部狱。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隋书·刑法志》:“三年,因览刑部奏,断狱数犹至万条。” 唐 韩愈 《送郑尚书序》:“ 长庆 三年四月,以工部尚书 郑 公为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往践其任。”《红楼梦》第一○三回:“不用多説了,快收拾停当。刑部的老爷就到了。” 张德泽 《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刑部,古代为‘秋官大司寇’, 隋 唐 以后,即为刑部。”
中国古代官署。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惟元代只设刑部,无大理寺。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刑部改称法部。刑部之称遂撤。
the Board of Punis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