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词语解释 / 包公是什麽意思
同包拯
即 包拯 。
宋 庐州 合肥 (今属 安徽 )人,因曾任天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 包待制 、 包龙图 。为人刚毅,居官廉洁。其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被尊称为“包公”、“包青天”。在多种小说、戏剧如《智斩鲁斋郎》、《铡美案》、《铡包勉》、《包公案》(又称《龙图公案》)、《三侠五义》中,都把他描写成刚正廉明、不畏权贵的清官典型。后借指办事公道,铁面无私的人。 清 昭槤 《啸亭续录·吴南溪》:“﹝公﹞面黧黑,寡言笑,当时有‘包公’之称,尝弹 果毅公 讷亲 ,为世所称。” 傅晓航 《九只小鸭子》:“办社务的干部,手脚干凈,青天包公呵!”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陜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準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謚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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