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词语解释 / 安全理事会是什麽意思
简称“安理会”。联合国的重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它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由十五个理事国组成, 中 、 法 、 苏 、 英 、 美 为常任理事国,其余十国为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出,任期两年。安全理事会的决议除程序性问题外必须得到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宪章》所设六个主要机关之一。其组织形式使之可以持续地工作,而安理会每一理事国都必须始终有一名代表驻在联合国总部。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安全理事会成立于1946年1月13日,于1946年1月17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第一次会议。自第一次会议后,安全理事会将其永久地址设在纽约市联合国总部。安理会还曾前往许多城市开会,197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1990年在巴拿马的巴拿马城和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1. The Security Council
3. Consejo de Segurid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