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徭词语解释 / 杂徭是什麽意思
封建社会徭役之一。其剥削范围及剥削程度随统治者需要而定,无严格规定。
《唐六典·户部·郎中员外郎》:“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旧唐书·杨炎传》:“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清史稿·食货志一》:“ 清 因 明 之旧,卫屯给军分佃,罢其杂徭。”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夫役--又叫杂徭。 北宋 夫役,表面上是按人丁户口科差。但官户、形势户享有免役特权。”
中国唐代正役以外一种劳役,杂徭一名始见于北魏,唐代与租庸调并列为赋役正项。服正役的称丁,服杂徭的称夫;正役只由丁男(21~59岁)承担,杂徭则除丁男外还征发中男(16~20岁)。这种劳役由地方官(或中央指令)在有事时临时征发,由府、州的户曹或司户参军事、县的司户佐实际主管。由于杂徭具有地方性和临时性,不仅各州各县的服役项目不尽相同,一州一县每年也不尽相同,均由地方随事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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