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役词语解释 / 给役是什麽意思
供应使役。
《宋史·食货志上五》:“ 淳化 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甄后》:“夫人已复旧位;妾谪限未满,夫人请之天曹,暂使给役。”
【拼音】gěi yì 【注音】ㄍㄟˇ ㄧˋ 【条目】给役(给役) 【引证解释】 供应使役。《宋史·食货志上五》:“ 淳化 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甄后》:“夫人已复旧位;妾谪限未满,夫人请之天曹,暂使给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