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还词语解释 / 给还是什麽意思
发还。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水浒传》第一百回:“其余随从贼徒,不伤人者,亦準其自首投降,复为乡民,给还产业田园。”
基本信息拼音 gěi hái 注音 ㄍㄟˇ ㄏㄞˊ详细解释解释:发还。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水浒传》第一百回:“其馀随从贼徒,不伤人者,亦準其自首投降,复为乡民,给还产业田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