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坐花志果》 汪道鼎 简介暂无 《吴江雪》 佩蘅子 本书全称《新镌绣像小说吴江雪》,题“吴中佩蘅子著”。首有顾石城序和佩蘅子自序。全书分四卷,共二十四回。 佩蘅子生平事迹不详,郑振铎先生以为作者“大约为科举场中久不得志之士”。学者多认为本书著于明末清初,刊刻于康熙年间。 今存最完整的版本为东吴赤绿山房梓行本(藏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 本书据《新镌绣像小说吴江雪》(序文已佚)校点 《绿牡丹》 不题撰人 绿牡丹(《四望亭全传》、《龙潭鲍骆奇书》、《宏碧缘》)版本:道光十一(1831)辛卯年芥子园藏板本。八卷六十四回。作者:不题撰人。内容:叙述围绕将门之子骆宏勋与江湖侠女花碧莲二主角所发生的侠义传奇故事。“江湖有义终非盗,衣冠无良岂是人”,是作者不同凡俗的见识。本书对后世各地的地方戏曲均产生影响 《破镜重圆》 孟棨 乐昌公主陈太子舍人徐德言之妻,后主叔宝之妹,封乐昌公主,才色冠绝。时陈政方乱,德言知不相保,谓其妻曰:“以君之才容,国亡必入权豪之家,斯永绝矣。倘情缘未断,犹冀相见,宜有以信之。”乃破一镜,人执其半,约曰:“他日必以正月望日,卖于都市,我当在,即以是日访之。”及陈亡,其妻果入越公杨素之家,宠嬖殊厚。德言流离辛苦,仅能至京。遂以正月望日访于都市。有苍头卖半镜者,大高其价,皆笑之。德言直引至其居 《风月鉴》 吴贻棠 《风月鉴》一书,系清代吴贻棠所作。吴贻棠,字荫南,号爱存,河南戈阳(今河南光山县)人。该书刻本称其为吴贻先。我们根据书前作者自序及书后其寄男方鈺的跋文,可以约略的知道他的经历。其生活于干嘉年间,“为人好脱略,性豪迈”,曾“仕长芦”。回乡后得痿疾,行动不便,于岑寂中作《可是梦》、《风月鉴》二书,以寄无聊之慨。《可是梦》今已不传。 该书有刻本和抄本两种。嘉庆刻本,今北京图书馆和天津图书馆均有收藏 《剑侠传》 王世贞 版本:文言小说选集。明隆庆三(1569)年履谦子翻刻本。三十三篇。作者:明王世贞辑。王世贞,抒子,字符美,自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嘉靖进士,官刑部主事。杨继盛下狱,时进汤药,又代其妻草疏,既死,复棺殓之,严嵩大恨。会抒以泺河失事,嵩乃构抒于帝,系狱,世贞与弟世懋伏嵩门乞贷,卒论死,兄弟号泣持丧归。隆庆初伏阙讼父冤,复抒官,后累官刑部尚书,移疾归。好为诗古文,始与李攀龙狎主文盟,攀龙没 《蝴蝶媒》 南岳道人 《蝴蝶媒》一名《鸳鸯梦》、《鸳鸯蝴蝶梦》、《蝴蝶缘》,全书四卷十六回。题“南岳道人编”、“青溪醉客评”,别题“步月主人订”。编者与评、订者生平均不详。 《蝴蝶媒》现存各早期刊本均不标刊行年代。日本宝历甲戌(1754,清干隆十九年)刊《舶载书目》著录此书,据此知《蝴蝶媒》初刊不晚于干隆初年。 本书以本堂梓刊本校点,参校积经堂刊本、啸花轩刊本 《蟫史》 磊砢山房主人 本书为清代干、嘉年间的文人屠绅(号磊砢山人)所作。它以清代少数民族(主要是苗民)起义为背景、描写了官军与起义军的多次交锋。最后以官军的胜利、义军的失败而告终。在战争场面的描写中,作者吸收了神魔小说斗法斗宝的写法,虽文字古奥,却带有神奇的色彩。作者虽极力攻击义军领袖如何荒淫,但在客观上对清代吏制的黑暗腐败亦有所暴露。《蟫史》在小说史上可谓独具一格,所以鲁迅先生说:“惟以其文体为他人所未试 《青红帮演义》 吴虞公 本书凡6卷,共30回。叙述了青红帮自干隆12年至清末的起始、成立、发展的历史。 《轰天雷》 孙希孟 轰天雷》版本:光绪廿九(1903)年上海大同书局出版。十四回 。《轰天雷》作者:孙希孟,署“藤谷古香”,伪托日文小说译出。《轰天雷》内容:本书写近代史上奇人沈北山事。光绪二十五(1899)年,常熟名士沈北山冒死上疏请西太后交出政权,杀荣禄、刚毅、李莲英三凶 《本事诗》 孟棨 《本事诗》一卷,孟棨著。孟棨(生卒年不详),字初中。《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于丁部总集类,《郡斋读书志》著录于集类总集类,《四库全书总目》收于集部诗文评类。《本事诗》多记唐人诗之本事,同时保存一些唐代诗人轶事。其论诗从“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之说,认为诗乃缘情而作。作诗就是抒写“怨思悲愁”,又往往“能事兴咏,尤所钟情”,所以特别重视探求诗本事。是书按其采录分为七类:情感、事感、高逸、怨愤、征异、征咎 《龙图公案》 安遇时 《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公案小说,全书十卷,安遥时编。编著者安遥时生平事迹待考。 《包公案》实际上是一部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写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其内容虽不连贯,但包公形象却贯穿全书。与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案》的成书,也是源自民间故事的流传。宋元时代,商业、手工业的发达造成了都市的高度繁荣和城市人口的激增 《八段锦》 醒世居士 《八段锦》:这是一部拟话本小说集,八段即八篇。其题材多取自前代白话小说,但改动敷衍时多有润色。这些作品多写民俗世情或家庭婚姻,展示了明代社会的市井生活及市民精神风貌。同时,这些故事大都情节曲折,人物生动,语言传神,极富可读性。个别地方流露着当时市民社会里流行的陈腐伦理观念、迷信思想和性意识,需要读者注意。该书在清代以“淫书”遭禁毁 《蓝公案》 蓝鼎元 清·蓝鼎元 编著 ,蓝公案(原名《鹿洲公案》,又名《公案偶记》、《蓝公奇案》、《 蓝公案全传》)版本:清代文言小说集。光绪廿八(1902)年上海山左书林出版,易名为《蓝公奇案》、《 蓝公案全传》。二卷廿四则。作者:蓝鼎元。作者受诬罢官后,将雍正五(1727)年任广东潮州府普宁知县、后又兼署潮阳县两年间的审案,选录成书。内容:虽然为廿四则故事,然而皆以真实案例为据,反映了清代前期潮州一带的社会生活 《蕉叶帕》 蕉叶帕的作者:无名氏 校点:段桂华 《蕉叶帕》共四卷十六回,有清代刊本。书中不题撰人。本书是由明代传奇《蕉帕记》改写而来。传奇作者为明代人单本,字槎仙,浙江会稽人,约在嘉靖至崇祯年间在世,还著有传奇《露绶记》、《鼓盘记》、《菱镜记》、《合钗记》,连同《蕉帕记》合称《漱红传奇五种》,其他生平事迹不详。本书依照传奇的戏剧情节编改,人物和情节很少变动,是一部集历史、神魔、才子佳人小说为一体的作品 上一页 20/2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