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词语解释 / 拘役是什麽意思
[take into custody] 一种剥夺犯人自由的刑罚,时间很短
犹束缚。
法律名词。主刑的一种。即将轻罪犯人短时期监禁在一定场所,剥夺其自由的一种刑罚。在我国,拘役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可以到一年。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 Detention
3. Criminal Detention
4. penal servitude